技术指标:执行标准 Q/0305ZHL 002-2016
指标名称
质量指标
外观
乳白色(注1)
活性物含量 % ≥
40±2
石油醚溶解物含量,%(按活性物100%计)≤
2.0
氯化钠及硫酸钠含量,%(按活性物100%计)≤
3.0
PH值(1%水溶液)
7—9
注:1、长时间放置,会有分层现象,但不影响其产品性能如不整桶使用使用前应充分搅拌均匀。
2、可根据用户要求生产活性物含量≥10-40%的产品
适用范围:本产品可用于高分子乳液聚合及丁苯胶乳的乳化剂,也可作为生产合成洗涤剂的原料。
注意事项:储存时要密闭,防晒,保存期自生产日期起不多过一年。